本专科招生
首  页 > 正文
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安排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4日 16:11 文章阅读数:


一、考试资格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二、专业面试

一志愿专业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和英语专业,且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专业面试,其他专业不需参加本次面试。


三、考试时间

1.小学教育专业71日9:00-15:00

2.英语专业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请保证报名表所填联系电话畅通


四、考试流程

1. 小学教育专业线上面试使用“钉钉”APP进行,考生使用手机下载“钉钉”APP,使用报名填写的“联系电话1”注册钉钉账号,并在6月27日17:00前按照报名系统中“报名资格查询”处要求加入“钉钉”考试群,按照群内要求做好考前准备,未按要求时间入群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 英语专业考生按照报名系统中“报名资格查询”处要求参加考试;

3. 各专业面试仅有一次,均在当天完成,考试时间内考务人员会随机呼叫考生参加考试,当时呼叫无应答的考生将排到所有考生的最后,等待下次呼叫,呼叫三次仍未应答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须知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纪律要求与高考一致,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事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者责任自负。

1. 考试应当在密闭、安静的环境中进行,除考生外不许其他人员在场;

2. 考生应在考试前确保考试使用的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畅通、声画正常,并开启免打扰模式避免电话呼入打断考试;

3. 考试全程考生不允许私自录音、录像,不允许散播考试内容,若发现考生有此类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

4. 考试全程考生一律不许提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5. 考试过程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一旦发现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向上级单位及有关院校进行通报。凡在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后果考生自负。

 

六、咨询方式

电话:010-62321818

QQ :2067034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