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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加试安排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4日 18:15 文章阅读数:

一、加试对象

已于报名时间内报考英语、生物技术、建筑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小学教育专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相应专业加试;未报考以上专业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需参加本次专业加试。

二、加试安排

1.报名时间已截止,考生不得调整所报志愿专业顺序。第一志愿已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志愿。

2.第一志愿填报传播学、法学、工艺美术、会计学、金融学专业的考生,我校将于6月17日16:00前电话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3.第一志愿填报英语、生物技术、建筑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在6月18日8:00-12:00完成相应专业加试,呼叫三次仍未应答的考生视为放弃加试,不予录取。第一志愿弃考考生,视为放弃全部志愿,亦不得被第二、三志愿专业录取。

4.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的考生,若所报第二、三志愿专业仍有空余计划,可按评测及录取办法顺序录取。如第二、三志愿专业需要加试,原则上考生将于6月18日上午收到考试通知,具体请以考务老师呼叫通知为准,考生当天需保持手机畅通,呼叫三次仍未应答的考生视为放弃加试,不予录取。

三、加试流程

1.本次专业加试使用“钉钉”APP进行线上加试,参试考生需使用手机下载“钉钉”APP,使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电话1”注册“钉钉”账号,并于6月16日中午12:00前在“钉钉”搜索群号“21455035210”加入考试群,申请时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入群后按照群内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注册“钉钉”账号并加入考试群影响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2.考生提前下载、打印《2023年北京城市学院第二学士学位线上专业加试承诺书》,本人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线上专业加试前按考务老师要求在视频中清晰展示。

3.专业加试当天所有考生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及提前签好的承诺书,等待考务老师视频通话呼叫进行考试,考生接到考务老师呼叫后进入线上备考间,配合考务老师进行身份认证并检查考试环境,完成后按考务老师要求进入线上考场开始考试。

4.同一专业加试每位考生仅可参加一次,考试时间内考务老师会随机呼叫考生参加面试,当时呼叫无应答的考生将排到所有考生的最后,等待下次呼叫,呼叫三次仍未应答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注意:加试当天在本人接到考试结果通知前,所有考生务必随时保持“钉钉”在线,且手机处于可呼入状态,并在符合考试要求的环境备考,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或错过重要通知。

四、考试须知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纪律要求与高考一致,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事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者责任自负。

1.考试应当在密闭、安静的环境中进行,除考生外不允许其他人员在场。

2.考生应在考试前确保考试使用的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畅通、声画正常,并开启免打扰模式避免电话呼入打断考试。

3.考试全程考生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录音、录像;考生不得将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传播。若发现考生有上述行将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

4.考试全程考生一律不允许提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5.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若有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出现冒名顶替等作弊、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向上级单位通报。凡在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加试,后果由考生自负。本次加试不设补考,未在本次加试安排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视作放弃加试,不予录取。

五、联系方式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招生网址:zs.bc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