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校研究确定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方案如下:
1.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300分)=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加试成绩(满分200分)
2.将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期间或者取得同等学力期间的部分学习成绩及获奖情况等核算为综合评价成绩;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线下专业加试取得专业加试成绩。
3.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加试成绩不低于120分且总成绩不低于180分,方具备专业拟录取资格。
4.我校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则每个志愿的总成绩按本专业加试成绩分别计算。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加试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结果查询:
考生点击此处进入查询页面,输入本人“考生号”及“姓名”查询,即可查看考试成绩及预录结果。
我校有权对拟录取考生提交材料、学历信息等进行复查,若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谎报信息,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