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5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征集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上课地点 |
会展策划与管理(点此查看专业介绍) |
7 |
三年 |
20900 |
顺义区杨镇木燕路杨镇段26号 |
备注:
(1)招生计划中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各占一半。
(2)符合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3)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报名及缴费
所有考生均需按时完成报名及缴费流程方具备考试资格,逾期不补。本次报名及缴费均在网上完成。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25年高考报名并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1.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8:00-4月18日10:00
2. 报名网址:http://gzzz.bcu.edu.cn:81/zzzsbm/Login.aspx
3. 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报名时间内使用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
4. 提交报名材料: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在网上报名时提交,因缺少材料无法取得考试资格,后果考生自负。所有材料扫描或拍摄成pdf或图片,标注材料序号,并全部打包压缩,在网上报名时以附件形式一次性上传提交。入学报到后,复验录取考生的材料原件时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保存,随后可在“查看报名信息”页面打印报名表,报名表内容以系统填报保存信息为准,修改无效)。
(2)考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考生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因漏交、错交报名材料,或未按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命名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任何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缴费方法
报名考试费100元/人/专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方可在缴费时间内进行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4月18日13:30-4月18日16:30
缴费方式:请点击查看我校《2025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缴纳流程》
按照北京市要求原则上每个考生同一时间仅可报名参加一所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考试,请谨慎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一律不予退还。
三、入学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形式均为线下考试。
(一)笔试:满分300分
1.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在中学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等。
2.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0日8:30-9:30
(二)面试:满分200分
1.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常识、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应变能力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专业潜能等。
2.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0日9:40-11:00
(三)考试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中关村创新智库中心)4号楼2层202。
(四)考试注意事项:
1.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2. 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和家长签字的《2024年北京城市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进入考点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3. 笔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 本次考试不设补考,未按要求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5. 考生进入考场,除可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直尺、标准化考试模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草稿纸及其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试期间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6. 面试过程中,考生一律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学校及考生号等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7. 考生全部从南2门入校,家长及考生陪同人员不可进入校园。我校考点不提供停车位,建议使用公共交通前往考点考试,乘车路线:
(1)乘地铁昌平线至学院桥站,D1口出往西步行450米到达。
(2)乘地铁10号线、13号线至知春路站F口出,在大运村公交场站换乘319路公交,至学院桥西路站下车,过过街天桥到达。
(3)乘26路、145路、319路、400路、609路、613路、686路公交在北京城市学院站下车。
四、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二)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针,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笔试及面试均需合格。
(三)按照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录取时根据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招生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考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农村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低于城镇户籍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
(四)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五)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本次考试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六)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可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我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不再单独安排其他语种的公共外语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2. 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册报到与后续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经我校书面同意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我校新生报到须知。
(二)考生应在申报材料及考试过程中秉持诚实、诚信,若有谎报信息、伪造材料、违纪舞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经确认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三)关于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涉及退费时,按照《北京城市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奖助勤贷政策
(一)我校学生奖励主要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三个系列,其中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省部级奖学金包括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等奖项;校级设立四个等级奖学金、学习之星、优秀学生干部等十余项奖项。
(二)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务,还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七、联系方式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学校网址:www.bcu.edu.cn
招生网址:zs.bc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