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2019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的通知》、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保证师资培养项目的生源质量,我校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实行专业招生加试。
一、加试专业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方向)
二、加试对象
凡立志从事北京市学前和小学教师职业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志愿报考北京城市学院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专业,符合当年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加试。
三、加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5日8:30--17:00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四、加试报名流程
注意:我校中招贯通项目仅面向京籍考生,且中考成绩达到相应分数(学前教育430分、小学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方向)460分),方可参加专业加试。
第一步:网上采集学生信息,也可于加试当日到我校现场报名,当场进行信息采集。
第二步:加试当日请考生携带中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格检查表》原件、户口本原件,到我校进行信息确认并领取专业加试考试转单。
第三步:加试当日考生须持转单完成所报专业对应的五个项目全部内容的考试,方有资格参加成绩评定。
具体考试流程及报名网址请在加试前在我校招生网查看,网址:http://zs.bcu.edu.cn/
五、加试内容
(一)学前教育
1.语言素质:考核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仪表体态:考核五官、形体、皮肤、动作协调性、听力、辨色能力等;
3.音乐素质:考核音准、音质、节奏等(通过模唱和演唱);
4.汉字书写:考核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
5.心理测试:测试心理健康度。
(二)小学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方向)
1.语言素质:考核普通话水平、英语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仪表体态:考核五官、形体、皮肤、动作协调性、听力、辨色能力等;
3.才艺展示:考察学生综合才艺和素质等(请考生自行准备一段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不限,可为:唱歌、跳舞、朗诵、演讲、表演、背诵古诗、乐器、书法、手工、简笔画等,如有考级、获奖证书等可随身携带,展示用相关物品请自行准备);
4.汉字书写:考核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
5.心理测试:测试心理健康度。
六、加试结果
1.加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加试合格要求:语言素质、仪表体态、心理测试单项均合格,且总分合格。
3.不允许重复参加考试,重复参加者仅采用第一次成绩。
4.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结果请于7月6日17:00后访问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10-62321818
八、乘车路线
乘26、498、660、740、751、983、运通109、运通113、特9、特15、快速直达专线127路公共汽车至北京城市学院站下车(北京奥运大厦西侧)。
九、特别提示
1.我校中招七年贯通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加试只在2019年7月5日一天进行,仅此一次加试机会。
2.考生进行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
3.因考试所在校区场地有限,送考车辆不能进入校区,请考生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