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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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招生加试安排
供稿单位: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6日 16:30 文章阅读数:

一、试资格

1.符合今年中考升学资格且参加了今年中考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

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中考成绩不低于430分,报考小学教育专业中考成绩不低于460分;

3.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及《2020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招生简章》中体检要求

4.按要求在我校招生网完成线上报名及材料上传。

符合以上所有要求考生可参加本次加试。

网上报名及加试时间

1.报名时间:7月27日8:00-29日12:00;

2.线上远程专业面试:2020年7月28、298:30-16:00

3.心理测试:7月289:00-7月29日16:00。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下载、打印并手填《北京城市学院2020年中招七年贯通线上专业加试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然后由家长与考生本人分别签字

2.报名时间内访问http://114.255.66.240/tszs/a/logint,或在我校招生网导航栏“网上报名”栏目中选择“中招贯通加试报名”,考生须在认真阅读登录界面左侧“招生资讯”和下方“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后使用姓名及身份证号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3.考生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中考总分不低于460分的考生,可以填报小学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方向)与学前教育两个专业,并需分别参加两个专业的专业加试;

4.将提前签字的承诺书、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和体检表分别拍照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承诺书/准考证/成绩单/体检表”,如“张某某110XXXXXXXXXXXXXXXX承诺书.jpg”。将四张照片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页面“上传报名材料”处上传,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报名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完成报名(上传材料前不要点击“报名”,否则无法提交)。

四、加试流程

1.线上远程专业面试使用“钉钉”APP进行(点击此处查看《使用钉钉APP考试流程》),请需参加加试考生网上报名后使用手机下载“钉钉”APP,使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注册后使用钉钉搜索群号“31521403”(如图1)加入群,打开钉钉“通知”保证随时可以接收群内通知,了解考试安排。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务老师在考试时间内随时可能使用“钉钉”呼叫考生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考务老师通知为准。

因本人没有按照要求注册“钉钉”账号并加入考试群而错过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1 点击红框输入“31521403”搜索加群

2.7月289:00-7月29日16:00间,考生登录“2020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专业加试报名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心理测试”,完成测试并提交即可;

3.专业面试由考务老师在“钉钉”内视频呼叫开始。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考生呼叫顺序随机,所有报名后尚未参加面试考生7月2829日均需保持钉钉在线,并打开钉钉的“通知”,准备好身份证、成绩单耐心等待考务老师视频呼叫;

4.接到考务人员视频呼叫后考生进入虚拟考场按照考务老师要求认证身份并检查考试环境;

5.按照考官要求进行面试;

6.得到考官确认考试完成指令后考生方可退出考场,考试结束;

7.考务人员会在待考时段内随机呼叫考生参加考试,当时呼叫无应答的考生将排到当日所有考生的最后,等待下次呼叫,呼叫三次仍未应答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试须知

我校中招七年贯通招生专业加试要求与考一致,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事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者责任后果自负。

1.考试应当在密闭、安静的环境中进行,除考生外不许其他人员在场;

2.考生应在考试前确保考试使用的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畅通、声画正常,并开启免打扰模式避免电话呼入打断考试;

3.考试全程考生不允许私自录音、录像,不允许散播考试内容,若发现考生有此类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

4.考试全程考生一律不许提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5.考试过程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一旦发现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向上级单位及有关院校进行通报。凡在我校中招贯通招生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后果考生自负。

六、加试结果

1.加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加试合格要求:语言素质、仪表体态、心理测试单项均合格,且总分合格。

3.同专业不允许重复参加考试,重复参加者仅采用第一次成绩。

4.志愿在提前招生与统一招生中填报我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本次加试,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结果请于7月30日访问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62321818

Q Q:2067034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