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试专业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德语、法语方向)
二、加试对象
1.符合当年中考升学资格,且中考总成绩不低于490分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
2.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及《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招生简章》中体检要求。
符合以上要求且志愿报考北京城市学院高本贯通项目专业所有考生均需报名参加本次加试。
三、报名、加试时间
1.报名时间:7月5日12:00—7月7日20:00
2.线上远程专业面试:7月7日8:00—17:00,7月8日8:00—12:00
3.心理测试:7月7日10:00-7月8日12:00
四、报名、加试方式
本次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均在线上完成,考生不需到学校。考生请在7月5日中考成绩公布后关注本校招生网发布《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招生加试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线上报名,方可参加加试。
五、加试内容
(一)学前教育
加试项目 |
考核内容 |
专业面试 |
语言素质:考核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
仪表体态:考核五官、形体、皮肤、动作协调性、听力、辨色能力等 |
音乐素质:考核音准、音质、节奏等(通过模唱和演唱) |
汉字书写:考核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 |
心理测试 |
测试心理健康度 |
(二)小学教育(德语、法语方向)
加试项目 |
考核内容 |
专业面试 |
语言素质:考核普通话水平、英语水平、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
仪表体态:考核五官、形体、皮肤、动作协调性、听力、辨色能力等 |
才艺展示:考察学生综合才艺和素质等(请考生自行准备一段才艺展示,不超过3分钟;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不限,可为:唱歌、跳舞、朗诵、演讲、表演、背诵古诗、乐器、书法、手工、简笔画等) |
汉字书写:考核简化字书写规范和书写能力 |
心理测试 |
测试心理健康度 |
六、加试结果
1.加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加试合格要求:语言素质、仪表体态、心理测试单项均合格,且总分合格。
3.同一专业不允许重复参加考试,重复参加者仅采用第一次成绩。
4.志愿在提前招生与统一招生中填报我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本次加试,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结果请于7月10日12:00后访问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咨询QQ:2067034864
招生网址:http://zs.bcu.edu.cn/